Tuesday, May 22, 2012

星洲日报捍卫权益报道





        428净选盟和平集会演变成另一个局面,至今仍然有后继的报道。星洲日报作了许多翔实的新闻报道及有力的评论。

        最近“言路”版吴健南律师的文章“律师公会必须捍卫正义人权”真的一针见血,也代表了许多关心大马司法公正人士的心声。

        从许多的平面媒体及网站媒体照片和录影,已经不言而喻到底警方有没有过度使用暴力。律师公会乃依据在场律师资料作报告,开特别大会呼吁内政部长及总警长道歉,如此捍卫正义人权乃是一个有责任感的公会该做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却认为律师公会有政治议程,宣称他计划设立法律学会以取代律师公会(参阅以下新闻)。大马的司法已经令许多人失去信心了,若政府还要操纵为人请命的律师之职权的话,这个国家将会出现无法控制的滥权现象。(可能知道无能为力,后来他改口说学会不是为了取代律师公会。)

        内政部长和总警长为警方使用暴力攻击集会者及记者至今还欠一个道歉。从记者受到攻击,及摄影器材被抢被破坏事件,我心想以后记者出差类似集会心情将更沉重,我建议最好多备几个储藏晶片勤于更换,把拍摄好的东西收藏好。

        我建议星洲日报把一些好的新闻和评论文章翻译成英文上网。我也浏览了“MySinchew”英文网站,通常很多评论文章并没翻译上网。我如此建议乃因为我们许多部长和官员并不懂得中文,因此再好的表达相信也只和他们插身而过!

        经常读英文网站“马来西亚局内人”的读者多都知道它们翻译星洲三剑客(郑丁贤,林明华,和林瑞源)不少文章上网,让不懂中文的人士也接触到他们的言论。若星洲也翻译其他评论文章(或叫作者本身也用英文撰写)交给“马来西亚局内人”,肯定进一步达到民情上书当权者的功效。

        我也再作一个建议,目前星洲日报的网站并没有一个画廊(Gallery)。许多媒体的网站都有画廊,让浏览的读者欣赏精彩独特的照片。所谓“一图胜千言”,开辟一个画廊,将让星洲日报的摄影记者更有满足感,继而佳作频频。读者欣赏之外也会下载收藏,或转贴到自己部落格及面子书上。

        (星洲日报说文章是自己翻译放在 MySinchew 的,由“马来西亚局内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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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兹里:政府另设法律学会‧“律师公会无权反对”

(布城、雅加达16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说,律师公会无权反对法律学会的成立。
他说,设立法律学会,是要让那些没有加入任何协会,但却有法律背景的人加入,如大学讲师和企业的法律顾问。
“其实这也轮不到律师公会说不,而是我们说了算。我认为,我们应该有这样的学会,以便那些有法律背景但却没有加入任何协会的人,可以团结在法律学会內。”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之前表明,律师公会反对政府准备成立法律学会的建议。
重新研究“法律学会法案”
另一方面,纳兹里说,政府將重新研究曾在2002年被撤回的“大马法律学会法案”,以成立一个律师公会以外的法律组织,即法律学会。
纳兹里说,他將与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討论成立法律学会事宜,並在近期內在內阁提出討论。
政府曾於2002年提呈大马法律学会法案,但由於法律学会功能与律师公会重叠,鑑此法案最终在“出於对律师公会的尊重”的理由下撤回。
不过,负责司法与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说,政府將重新研究上述法案,同时作出改进。
他针对律师公会特大日前通过“警方在428大集会过度使用武力”的动议一事说:“它们(律师公会)的指控是非常具有党派立场的,因此我想它们不应该垄断(司法界的声音)。”
他透露,基於有律师对律师公会表示不满,因此政府正研究成立一个替代的法律组织,以维护律师的福利和利益。
在律师公会特大过后,数名律师批评该公会,指它们已沦为反对党的工具;另外,律师公会会员凯鲁阿占表示他將入稟高庭,要求法庭宣判该公会召开的特大不合法,因为有关特大出现“幽灵投票者”。
纳兹里指律师公会已变成一个“反对党”,许多律师对林志伟的领导感到失望,但他们除了加入律师公会已別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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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伟:三度研究设法律学会‧“政府不满进諫”

(吉隆坡16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说,政府第三度研究《大马法律学会法案》探討成立法律学会的可能性,纯粹是因为该公会传达强烈讯息,谴责警方在“428静坐大集会”中过度使用武力及诉诸暴力。
“这是负责司法与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对於我们发出强烈讯息而作出的反应;政府过去两度建议成立法律学会,都不是因为律师公会的言论不合时任部长的‘口味’,因此,有关部长与律师公会对话后,决定撤回有关法案。”
他今日通过电邮回覆《星洲日报》的询问时说,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去年在“马来西亚日”的献词中,指“政府知道一切及垄断思想的时代已过去,政府信任大马人民有智慧作出能够塑造他们未来的决定,我们相信是一种优势而非缺点。”
特大动议助维护法纪
他指出,律师公会通过的特大动议及“428静坐大集会”总结报告,是该公会直言进諫,协助政府维护法纪及保护人权的例子之一,这与首相欢迎不同意见的言论是一致的。
“警方必须採纳人权委员会召开4次有关集会的听证会后所提出的建议,譬如执法人员须佩戴身份编號、给予足够时间让人群疏散,不逮捕及殴打他们、驱散人群前给予清晰及可听见的警告。”
他指出,律师公会对於违反法治精神的事情向来敢怒敢言,例如1988年司法危机和內安法令遭滥用,“不和我站在一起就等於反对我”的思维,已跟首相的演词背道而驰。
遗憾纳兹里“对人不对事”
针对纳兹里把律师公会標籤为“反对党”,並挑战林志伟来届大选到硝山国会选区上阵一事,他说,他对纳兹里“对人不对事”
的处事方式感到遗憾,而他和律师公会是“对事不对人”。
针对纳兹里指许多律师对林志伟的领导感到失望一事,他说,会员可通过投票方式撤换领导层。
“我们永远无法取得一致的意见,任何失望的会员可竞选当律师公会的理事,我们每年举行选举,他们可以对理事会提呈不信任动议,或不投票给现任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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