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律师公会將在5月11日召开特大,商討凈选盟3.0集会相关事项,並提出12项动议寻求会员討论通过,其中包括要求內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与全国总警长丹斯里依斯迈为警方在集会当天动用武力、滥发水炮与催泪弹等,公开道歉。
在另一项动议中,律师公会也寻求会员通过,要求內政部长与全国总警长向在集会中遭受警员攻击与殴打的民眾、新闻从业员及律师公开道歉。
律师公会已向会员发出通知,宣佈这项特大將於当天下午3时在双威博特拉酒店(前称Legend酒店)举行。
特大有两项议程,主要是討论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代表该会所提呈涉及4月28日进行的凈选盟3.0集会及相关事项共12项动议,以及任何其他事项。
根据法律专业法令65(4A)及(4B)条文,特大的法定人数为500人,如果到了下午4时特大还没达法定人数,则將流会。
律师公会召开特大並不罕见,最近一次召开特大是在2009年5月15日,並通过11项动议,谴责警方不合理逮捕5名来自吉隆坡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
律师公会特大的其余10项动议如下:
1)律师公会严正关注並谴责
a)警方对集会人群大量滥发水炮与催泪弹。
b)在没有给予集会者足够疏散时间下,反而追赶攻击集会者,甚至对集会者不断发射水炮与催泪弹。
c)警方对集会者採取以水炮、催泪弹追捕、攻击的手段。
d)警方对民眾、新闻从业者展开大量的恶意攻击。
e)无理逮捕民眾、新闻从业员、律师公会成员,至少3名被捕成员被殴打与面对肢体攻击。
f)违法破坏、没收新闻从业员与公眾摄录的短片、照片,甚至破坏他们的摄录器材。
g)警员缺乏纪律与专业。
2)促请警方鑑定涉及攻击民眾、新闻从业员及律师的警员,並加以提控;
3)促请政府落实皇家调查委员会建议,即刻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
4)呼吁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建议並制定指南以规范警员在处理公共集会的操守、使用符合国际执法標准的非致命武器;
5)促请政府对遭攻击的民眾、新闻从业员与律师作出合理赔偿;
6)谴责警方拒绝律师接触被捕者,呼吁警方遵守联邦宪法第五条文以及刑事程序法典28A条文;
7)律师公会將研究如何协助遭攻击者,寻求相关单位的赔偿;
8)呼吁政府遵守麦德林文化多元性和宽容宣言(Medelli’n Declaration)
a)避免对新闻从业员动武,调查並惩罚有关案件,为证人提供保护並確保肇事者受对付;
b)提昇並培养大马执法机构尊重新闻从业员、保护他们安全,在独立安全情况下执行职务的意识;
c)採取坚定的行动保护新闻从业员,並尊重他们的专业;
9)促请吉隆坡市政局维护和平集会的权益,並尊重人民可使用独立广场进行公共集会的权益。
10)律师公会重申人民拥有和平集会自由,並提醒集会主办单位必须肩负起本身责任,採取合理行动以確保集会和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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