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16, 2010

何须作无谓爭辩

另一篇独立大快人心的作品,作者灵巧像蛇,言东击西,言左击右。

---------------------------------------

作者:潘作意

2010-03-16 08:41

李俊逸君在〈反驳欧阳文风〉一文中说,他对於有人假借教牧之名,进行违反《圣经》教义的教导和断章取义的歪曲之事,感到伤心和难过。对於这类异端份子,扭曲信仰真理的,以所谓的逻辑学和社会学推理来凌驾於真理之上,把所有不认同他的论说、推理和逻辑的真理,都冠以“原教旨”主义来看待,也难怪李君感到气愤和无奈。

其实,往深一点看,对於这类自以为是的异端邪说份子,何必跟他一般见识,热情回应辩论真理的对与错。这些人硬把世纪罪恶如同性恋,简单化如左右手的问题,也是“自然”的对的;硬把古圣贤人解释《圣经》真理的学说,批判为“原教旨”主义的;硬把“套套逻辑学”捧为至高无上的金科玉律,把它当著是现代解读《圣经》最理想,最有效的哲理的,像这样的人何必跟他浪费时间和口舌,爭辩甚么是真理,甚么是谬论。

当有人寧捨天伦之乐的家庭生活,违背他以前做人处世的原则,心甘情愿地离弃真理,享受“与眾不同”的生活环境时,他的信誉已经破產,岂会再以真理自居,以上帝为中心,让祂居首位,掌王权。反之,现在看到的是,他常藉著许多人性的逻辑思想將自己“独特”的行为和思维合情合理化。他会引经据典,敘古论今的告诉大家,以前的种种解释是不对的,大家需要以开明、理性、合情、合理的思维去解读,不能一味地持守“原教旨”主义心態来看待问题。

身在21世纪,许多不法之事与日俱增,有人还是会理直气壮、“据理力爭”的告诉大家,以前被看为不法的行为,目前有许多国家、州属通过立法將这些不法之事,如同性恋和墮胎合法化。同时,还有许多名人也好断袖之癖呢!

这些人没有想到,如果这些不法之事真的可以经得起时间和空间考验的话,何须靠立法將之合法化?
星洲日报/沟通平台‧读者:潘作意‧2010.03.16

来源: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13915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