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26, 2012

宪法是民主权基本结构‧安美嘉:贿赂定义模糊廉政阻力


  • 两天前从洛杉磯返回檳城的沈淑敏(右),赠送洛杉磯的净选盟3.0集会T恤给安美嘉,中:檳州研究所首席执行员再里尔。(图:星洲日报)
(檳城25日讯)净选盟2.0联合主席拿督安美嘉说,马来西亚的政治领袖经常模糊了利益衝突的界线,就算是一句简单的“我帮你,你帮我”,也不被他们认为是贪污和贿赂手段,成了落实廉洁施政的阻力。
“有一个最大的误解,就是政府一旦拨款或动用金钱时,人民都会误解为政府派钱。其实,政府使用的每一分钱都是人民的金钱。”
她也批评一些领袖虽然把自己包装得很民主,更自詡修改了很多法令,却不知道自己已经羞辱人民的智慧。
她提醒,中產阶段向来都活得相当安逸,很多时候只愿意成为旁观者。但是,中產阶级也走上街头,政府就要感到担心。
安美嘉今午在“第一届东盟廉洁施政研討会”发表演说时说,宪法是民主的最基本结构,它赋予人民言论自由、宗教自由、集会自由等权利,理应受到保护与捍卫;遗憾的是,由於存在恶法,我国人民还在挣扎地寻找这些基本权利。
“人民在2008年全国大选后,才真正看到一个能够制衡执政党的反对党。在这之前,执政党过於自大,甚至多次在国会仗著自己的三分之二多数议席修改宪法。”
声声独立却替政府背书
选委会无视净选盟诉求
安美嘉表示,由於选委会成员具备特权,使得他们根本不必理会净选盟的诉求。
“选委会不断重覆自己是独立的机构,却一直在为政府背书。例如,他们只履行政府通过的净选盟诉求,並声称自己没有权力决定接纳所有诉求。”
她强调净选盟会不断坚持下去,不断尝试爭取更好的选举制度。
发现选举滥权可举报
净选盟將推动“公民监督”
为了更有效杜绝选举时的贪污、滥权与贿赂行为,安美嘉透露,净选盟將推出一个公民监督制度,凡是发现有滥权行为的选举手段,都可以向净选盟举报,然后会上载到净选盟网站。
她说,马来西亚有一套很完善的选举罪行法令,以便杜绝各种违反选举道德的手段,但是这项法令完全不受尊重,甚至在选举过程中没有真正的监督单位,令政治人物很容易犯下存在利益衝突的行为。
“譬如在呈报选举开销时,选委会只限制候选人的开销,却没有限制政党的最高开销。”
乡区选票胜败关键
安美嘉指出,乡区选票在来届大选扮演了决定性作用,使得各政党都在积极地爭取选区选民的支持。
“执政集团在乡区选票方面佔上风,因为他们控制了媒体,乡区人民往往只有机会接触到这些传统媒体。但是,他们千万別低估乡区人民接触资讯的管道。”
她说,很多乡区的年轻人到了城市工作,他们回乡时就会向家人灌输一些新资讯,久而久之,乡区选民的投票倾向就会受影响。
吁速委5组织观察员
很多问题须大选前解决
另一方面,安美嘉说,选委会认可5组织成为来届全国大选的观察员,无疑是件好事,但她认为这些组织须马上获委並进行观察工作,因为很多问题须在大选前先解决。
“我认为只在大选期进行观察是不够的,其实从现在开始便观察更为重要,因为目前有很多投诉,很多问题须在大选前先解决。”
她在研討会后受访时说:“我们希望选委会別对这5组织加诸无谓的限制,选委会需清楚例出这些限制。公选盟(MAFREL)之前就被限制。”
她说,虽然这5组织或许在大选观察工作中没经验,但她相信选委会將提供相关的训练和协助。
“选委会也说或许会邀请国际观察员,我们欢迎,但我们要一个肯定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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