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30, 2012

国家动物园 II -- 放火无罪,点灯犯法?

国家动物园 II (51)
《星洲日报》活力副刊
2012年11月30日
曾毓林

猎犬态度嚣张地说:“虽然你们的集合是和平展开,但有些动物携带襁褓和年迈老动物出席,这是犯法的!我随时可以扣留你们!”

长颈鹿冷笑答道:“带着毫无威胁的襁褓是犯法?那狮王和豺狼公然引进大量危害健康的毒素来加害小动物们,这种携毒行为算犯法吗?你为何不去扣留它们呢?”

猎犬狂妄地笑道:“为免小动物惹是生非,国家动物园的规则是:‘贩毒者无罪,举报者犯法’。你长期住在这,你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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