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15, 2014

“Perception” 不是 “印象”

2014年12月15日
作者:陈亚伦

   Perception”被翻译为“印象”乃不正确,其实之前已经有人在《言路版》提起。最近首相纳吉为巫统联邦直辖区联委会大会开幕致词,他提到巫统成为“victim of perception”被有些传媒译为“印象受害者”。当部长说对于贪污猖獗是人民持的“perception”,警方说对于罪案上升是人民对它的“perception”,这些传媒都译为“印象”。

        我认为正确的翻译是“概念”。“Impression”才是“印象”,它乃是你对一个人或一件事留下的“好或坏”的记忆,可以是深刻的,也可以是肤浅的。这也是说你带有某程度的批判。但对于一个政党的表现,或贪污事件的状况,或罪案的风气,你没必要批判它们,你却乃经过一段时期观察作出结论,这就是“概念”。

        翻译比写作更难!语文之间的语法不少是前后颠倒的,你必须掌握两种语文。你也不可以按字面直译,因为字或词可以有超过一个意思。你必须看它用在什么性质上。譬如,整年前媒体报道 Hard Rock Café打 算在布城营业,部长说可以,只是不能售酒。某些媒体把“Hard Rock Café”译为“硬石”咖啡厅。“硬石”没表达咖啡厅的营业性质,因为咖啡厅内一贯都会播放或有人驻唱摇滚歌,所以译为“劲(Hard)”“摇滚(Rock & Roll)”咖啡厅才对称。(虽然名称不包括“Roll”,使用“摇滚”比“摇”更佳。)不过它源自西方,目前没有意思设立中文招牌,这导致译者自译,没咨询业者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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