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7, 2013

“新瓶旧酒”?“新酒旧瓶”?

2013-09-27 08:33

內政部向国会提呈2013年防范罪案(修正与扩大法令范围)修正法案,允许警方未审先扣留嫌犯两年。一些民联议员,及一些非政府组织人士皆形容新法令或许是“新瓶旧酒”,是內安法令的復活。
“新瓶旧酒”用得贴切吗?这句话出自圣经:耶穌当时和犹太人的一个党派法利赛人士辩论,耶穌说:“没有人会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如果这样,皮袋就会胀破,酒就漏出来,皮袋也损坏了。”
古代人,包括犹太人和中国人,兽皮是其中一种装液体的容器。新酒必须装在新皮袋里,不过酒天天在皮袋內发酵,皮袋渐渐就膨胀至极限,或变成脆弱,若再用来装新酒的话,就会被胀破。耶穌要传达的意思是新酒必须装在新皮袋里,祂本人就是新酒(新思维),而法利赛人是旧皮袋(旧思维),除非法利赛人放弃他们的旧思维,改变成新思维,否则的话他们是不能容纳祂的。
“为了防范罪案而先扣留两年”这样的法令不是“很美丽”的包装名称吗?所谓防范罪案,然而民联议员及社会人士担心的是被利用为政治打压的恶法,不无道理!
法令的內容是酒(新酒),而它的名称是皮袋(旧皮袋),因为酒是主角,而名称是配角。即说,新法令的內容虽然是新的,但若还是使用残旧的包装的话,更美的名(包装)即肯定很快就被胀破。即说不能说服人民,政府没有逼迫政敌之意,美名真的就会不堪一击!
批评者认为政府不会轻易放弃压制政敌的法令,新法令或许会维持內安法令的不利內容,或许甚至是比它更严厉。
那么,批评者的质疑,把政府这般的“改革”形容为“新瓶旧酒”,形容得並不正確。因为新瓶的確有能力装旧酒,而酒是好的。
况且酒越陈(旧)越好。因此我认为使用“新酒旧瓶”来形容才是贴切的。(星洲日报/言路‧作者:陈亚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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