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7日
民主行动党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那个于2012年9月7日在吉隆坡发表声明:
内政部长必须为警方用手铐对付一个19岁青少年的刻薄和严厉做法作出道歉,只因为她仅踩踏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肖像,然而即使被控告贪污的国阵领袖都没被拷上手铐。
首相纳吉应该展示他的宽容,不只是接受踩踏他肖像青少年的道歉,也必须停止他高高上在,以权威来惩罚他们,他们不是犯了令人发指的罪行,如谋杀、武装抢劫和强奸。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必须为警方的苛刻和严厉手法道歉,包括以手铐铐住一名19岁女生,只因为她踩踏了首相的肖像,然而即使贪污的国阵领袖都没被拷上手铐。
国人对用手铐对付一个自首而且年仅19岁的女孩感到愤怒,手铐多只是用来对付暴力、涉及暴力罪案行,或可能企图逃跑的人,对一个自首年轻女孩扣上手铐,只不过是滥用权力和羞辱的行为。
吉隆坡总警长末玛沙列辩称为少女上手铐“温柔符合程序”,因为她的手被拷在前面而不是背后,这样的说法不仅证明警方不敏感、不负责任,也没有意义。为什么国阵领袖获得特殊的待遇,他们被控告贪污和欺骗公众时,双手没被拷在背后?
希山慕丁说,必须严厉对付那些参与极端和传播憎恨国家领袖的分子,这是明显的滥权,一个没有涉及任何严重刑事罪行,如谋杀、强奸或武装抢劫的青少年,在刑事法典第290条文(公共骚扰之处罚))和第504条文下(蓄意侮辱)下被调查。在第290条文下被定罪者可能被罚款高达400令吉,而第504条被判有罪,可能监禁长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希山慕丁允许警方严厉的行为,证明他双重标准,因为那些以类似方式对净选盟联合主席拿督安美嘉的人,如在其家门前摆汉堡摊及跳臀舞羞辱她的人士,却没有被采取任何行动。安美嘉的照片也被焚烧,她也以素食及兴都徒自居,这些人公然在其私邸烧烤汉堡。
同样的,当我的肖像被土权踩踏、焚烧,甚至进行葬礼仪式时,也不见当局展开了任何行动。为什么土权以此方式攻击民联反对党的非马来人领袖时,却没有遭到提控?那些在去年由巫统及土权在槟城大桥展开的暴力示威行动中,殴打打记者的人士,怎么又没有被对付?
难道希山慕丁及警方要试图告诉国人:踩踏一张照片的罪行比贪污更严重?让年轻及手无寸铁的孩子受害,他们只是在揭示自己是恶霸和懦夫。让年轻的女孩子及青少年面对这等的对待,证明了希山慕丁滥用权力、双重标准、善于欺负人的懦弱战术,也考验他是否适合出任内政部长这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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