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3, 2011

国文圣经协议须依据宪法宗教自由

我是针对列在我文章之后的新闻发表看法:

日前首相署部长伊德里斯和总检察长阿都干尼会见了马来西亚基督徒联盟(CFM),马来西亚教会理事会,马来西亚圣经公会等基督教团体,提出一个可行的方案:一、目前扣押在古晋港口和巴生港口的圣经将在封面上盖上“只供基督教”(For Christianity)字眼,没有印其他文字或序列号。二、不遵守内政部总监指示的公务员将面对纪律对付。三、政府接纳基督徒捐助准备支付全部已盖印和打上编号的圣经费用之献议,他们可以把它们流传,或是以“只供基督教”的贴纸遮盖印章和编号。

政府在此时欲迅速解决扣押圣经课题是可理喻的,因为目前砂拉越正逢州选举,估计砂州有40%的基督徒选民。他们是当地土著伊班和比达友族等,他们惯于用马来文作为敬拜唱诗,祷告和讲道。“阿拉”在砂拉越和沙巴是惯常形容上帝的字眼。但有不少回教徒认为“阿拉”是回教专用子,感到它或许是一个使回教徒改教的手法。

但也有不少回教徒认为无必要禁止国文圣经使用“阿拉”,诚如一个署名哈丝丽娜雅谷的马来女士在《当今大马》著文说:“阅读圣经不会使一个回教徒变成少一点信徒模式。”其实“阿拉”字眼本身是阿拉伯字,基督徒在阿拉伯国家已经使用整两千年。最大的回教国家印尼都使用没有问题,我国的马来文圣经都是那里印刷的呢!既然把“阿拉”纳入为马来文,在国小就读的人士成为基督徒也自然而然使用马来文作为宗教用语。

我国必须维护国家宪法为治国方针,第11条文赋予国人宗教信仰的自由。虽然多州禁止非回教徒使用一些阿拉伯的术语,包括“阿拉”,但政府和百姓必须确保国家宪法超越州宪法。这说明为什么回教党不能在吉兰丹州全面禁赌。

禁止或限制硬体式的刊物就能够抑制别人获得资讯吗?不然!在一个互联网发达的现金世代,什么资讯不能上网下载的?至于圣经嘛,绝大多数的语文版本,包括马来文版本,都能够下载。

被扣押的35100本圣经内政部在没有获得进口者的同意盖上“只供基督徒”字眼和打上序列编号,进口者不愿取出圣经,政府亡羊补牢协议解决问题是好事。但伊德里斯的建议,对于此,CFMCCM,圣经公会等应该咨询多个教会的意见才决定。“For Christians Only”(只供基督徒)和“For Christianity”(只供基督教,我认为中文应该翻译为‘供基督教’,没有‘只’字)不应该成为使用马来文圣经条件,那么佛经和道教经也否也不免于同样要求?无论是什么宗教的经书,任何信仰的人士都应该赋予自由作学术研究,不等于接触就等于传教。其实马来文圣经向来已经印上“A Christian Publication”(一件基督教刊物)不是已经一目了然了吗?这是最恰当的用词!

我感到困惑就是政府在未获得进口者同意即盖印这事上所犯的错,为何是找基督徒捐助承担?即使若进口者不愿取回圣经,捐助者甚至愿意承担引进盖章的新圣经价值作为赔偿。3万本被扣押的新约圣经值78千令吉,即每本才2.60令吉,很便宜。其实不然,圣经是教会补贴的情形下才如此便宜。所以,即使找人捐助,也已经辜负了那些补贴的教会之心意。所以,对教会来说,钱并不是我们敬拜上帝的阻碍,不能自由实行我们的信仰才是。所以教会希望的就是政府尊重各个宗教信仰的自由,以及全民维护国家宪法的尊严,这也是我们国家先祖领袖想看到我国持续依循去作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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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德里斯:往後運入馬國文版《聖經》‧須印“只供基督教”字眼

(吉隆坡22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依德里斯指出,政府發出指示,未來所有進入大馬的馬來文版《聖經》,都必須印上“只供基督教”(For Christianity)的字眼。

他說,政府及基督徒捐助者也提出一個公平及合理的解決方案,以無償方式解禁所有3萬5千100本被扣押的馬來文聖經。

3萬本被扣押在古晉港口及巴生港口的馬來文聖經已經在本月15日禁解,但迄今為止,引進這批聖經的基督教團體,基於不接受聖經上必須蓋章及印上編號,而拒絕領回這批聖經。

吁速接收被扣押聖經

依德里斯今日發表文告指出,政府基於3個理由呼吁基督教團體儘速前來接收馬來文聖經。

“第一,這批聖經應該交給需要它的人士閱讀,而內政部也對從海外引進的可蘭經一視同仁,一律蓋 印和打上編號。第二,基督徒捐助者願意支付3萬本被扣押在古晉港口及5千100本被扣押在巴生港口的馬來文聖經蓋印和打上編號的費用;引進這批聖經的人士 可以不必付費領回這批聖經。”

他指出,如果基督教團體不願意領回這批聖經,基督徒捐助者同意支付費用引進新的聖經作為替代,但這些聖經將印上“只供基督教”的字眼。

他說,第三,政府已發出指示,日後所有進入大馬的馬來文聖經,都必須依據Arial字型大小16印上“只供基督教”(For Christianity)字樣,不管聖經是在出口地或是接收港口蓋章。

依德里斯也指出,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之前表明,在馬來文版聖經上蓋印和打編號是部門標準作業,並舉例從外國引進的可蘭經也受到當局的核查、蓋印和打編號才獲得解禁,而沒有獲得禁解的可蘭經將被扣押和銷毀。

蓋印不應被視為褻瀆

“當局在馬來文聖經及可蘭經上蓋印和打編號不應該被視為‘褻瀆’聖經。”

一個成員包括首相、副首相、內政部長、首相署負責團結事務與表現管理、負責司法及國會事務及負責回教事務的部長、首相署部長兼表現管理和傳遞單位首席執行員及總檢察長在內的內閣特別委員會本月17日舉行會議,討論這些問題,以尋找公平和友好的解決方案。

這項解決方案在國家現有的法律背景下,聆聽了基督徒和回教徒的意見。

依德里斯及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在本月18日會見了馬來西亞基督徒聯盟(CFM)、馬來西亞教會理事會(CCM)及其他相關的基督教團體和他們的法律顧問。

兩人在會議上代表政府向各方提出一個可行的解決方案。

1,目前扣押在古晉港口及巴生港口的馬來文版《聖經》,將在聖經封面上清楚蓋上“只供基督教”(For Christianity)的字眼,沒有其他文字或序列號被印在聖經上。

2,內政部總監發出指示,確保公務員沒出現任何失實陳述執行的情況;任何不遵守這一項指示的公務員將面對紀律對付。

3,為了突出政府解決這項課題的承諾,政府接納基督徒捐助者準備支付全部已蓋印和打上編號的聖經費用的獻議;他們可以把這些蓋印和打上編號的聖經國內流傳,或是在聖經上貼上“只供基督教”(For Christianity)字樣的貼紙,以遮蓋印章和打編號。

捐助者願承擔蓋印費用

依德里斯指出,既然他們不願意接接這批扣押在古晉港口及巴生港口的馬來文聖經,基督徒捐助者願意承擔在馬來文聖經上蓋上“只供基督教”字眼的全部費用,包括引進蓋章的新聖經取代這批被扣押的聖經或在巴生港口和古晉港口蓋章。

“在會議結束前,基督教團體代表要求確定下次開會時間,並表示將會儘快做出答覆。”

他說,他和總檢察長在首相和內閣特別委員會代表政府向基督教團體提出解決方案。

“我是以首相署部長的身份,而非表現管理和傳遞單位首席執行員與基督教團體進行會商。更重要的是,我是內閣裡唯一的非政黨成員。政府希望這個問題在超越黨派及符合一個大馬精神下,獲得友好解決。”

他說,總檢察長介入此事是必要的,因為我們必須確保解決方案沒有逾越國家現有的法律範圍。

星洲日報‧2011.03.23

来源:http://www.sinchew.com.my/node/197590?t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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